
把“爱”熬成“伴”

陈亦权
清晨煮茶时,见老伴在阳台摆弄长寿花,晨光落在她鬓角的白发上,像撒了把细盐。
我把茶盏搁在她手边的石台上,不必说什么,她便自然地侧过身给我留出陪伴她的位置,就像三十年前新婚夜,她穿红棉袄坐在床边,我递去暖手炉,她接过后往我这边挪了挪,没碰着彼此的手,却把冬夜的冷意都烘得暖了。
那时,我总叫她“爱妻”,如今开口不过是“喂”和“哎”,可那声应答里的熟稔,早比年轻时的情话更熨帖。
年轻时,总觉得爱情该是轰轰烈烈的。刚结婚那几年,我在工厂值夜班,她总攥着热茶杯在厂门口等。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长,见我从铁门里出来,便把热茶杯往我手里塞,自己往风小的地方退。她从不说“冷”,却总记得把暖的那面留给我。后来孩子出生,她半夜起来泡奶粉,我披件外套坐旁边,能做的和她一起做一点……
那时的日子,像刚沏的茶,浓得化不开,我们没总牵着彼此的手,却把日子里的难,都牵成了两个人的甜。
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“爱妻”慢慢变成了“老伴”。
大概是孩子上大学那年,晚饭后绕小区走,她总走在我左手边,避开往来的自行车;我知道她爱拾落在路边的银杏叶,便故意放慢脚步,等她弯腰时替她挡开身后的晚风。所有一切不用言说的记挂,比牵手更让人安心。
上个月,我感冒,夜里咳嗽得厉害,她摸黑起来找止咳糖浆,我开了灯,她朝我笑笑,倒了温水递到我嘴边。没碰着她的手,却能感觉到她掌心的温度透过杯壁传过来,比年轻时的拥抱更踏实。这双磨过菜板、搓过洗衣盆的手,早把“我需要”和“她记得”,牵成了不用言语的默契。
昨天整理旧物,翻出当年的结婚照,照片里我穿着笔挺的中山装,她站在我身边,手里攥着朵刚摘的月季花。那时我们没牵手,却把笑意都凑在同个镜头里。老伴凑过来看,指尖点着照片里的月季:“那时候你总说要给我种一院子花。”我笑着指了指阳台的长寿花:“虽然少了一点,但也种着了。”她没说话,只是把剥好的橘子瓣递到我手里,甜意顺着舌尖漫到心里。
原来,苏芮歌里唱的“牵手”,从不是攥紧彼此的手,是“因为爱着你的爱,因为梦着你的梦”——是她记我不吃葱,我记阳台上的花盆要浇水;是她替我挡过堂风,我帮她扶稳楼梯;是三十年里,把对方的日子,慢慢牵进自己的日子里。如今的我们,不用再刻意说“我爱你”,因为递茶时的留白、散步时的慢步、生病时的温水,都是藏在岁月里的诗。
三十年过去,“爱” 变成了 “伴”。现在才懂,最好的 “牵手” 就是这样:我在屋里煮茶,她在院儿里晒花;傍晚夕阳下,我们一起走。你走得慢,我就等你;我走不动,你就扶我。日子不慌不忙,我们也不老。